凝聚态物理研究所

博士考核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9-09-11   作者:  浏览次数: 72

关于在校博士研究生年度报告考核工作的通知

  

各培养单位:

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,将每一培养环节落实到位,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》,学校将对在校博士研究生(含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研究生)进行年度报告考核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在校各年级博士研究生(含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研究生)。

二、具体工作

()成立年度报告考核工作小组(以下简称考核小组)。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,成立考核小组,确定小组组长、成员、考核细则、时间安排等并报培养办公室备案。

(二)组织实施年度报告考核工作。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,组织实施年度报告考核工作。

(三)汇总考核结果,上报研究生院。考核工作结束后,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考核结果,上报研究生院,同时告知相关导师与博士研究生。

考核结果不合格者,考核不通过。不通过者,须在3个月内再次向考核小组汇报,再次汇报仍未通过者,培养单位、考核小组和导师共同决定其是否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。

(四)网上录入考核结果。考核结果需录入研究生系统,操作流程如下:

研究生系统——培养管理——学术型学位培养——成绩管理——年度报告结果录入——输入查询信息,点击“查询学生范围”——在“年度报告结果批量录入”中选择“通过”或“不通过”,或者逐一录入。

(五)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

年度报告考核工作结束后,研究生秘书将考核结果、汇报记录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,以备查用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(一)920日前,各单位将考核小组组长、成员、考核细则、时间安排等报培养办公室备案。

(二)1010日前,各单位完成年度报告考核工作。

(三)1015日前,完成考核结果网上录入与相关材料归档等工作。

年度报告是是中期考核的组成部分,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,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完成此项工作。工作过程遇到任何问题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
联系人:崔光秀

联系电话:54345009

E-mailgxcui@yjsy.ecnu.edu.cn

  
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75

博士年度考核细则.docx博士生考核表格.doc年度考核通知-2018.doc